地区: | 竹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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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9-4630002 传真号码:0719-4630399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竹坪乡鄂陕大道1号 |
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党总(支)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政府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党政办、纪委、后勤服务中心、项目办、乡村振兴办、组织办、政法办、计生办、民政办、安全生产办、综治中心、城建办、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