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郧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夏季:15:00-18:00) |
电话: | 0719—7232178 |
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中心巷2号 |
郧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2.负责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商贩经营管理、侵占城市道路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工作。
3.负责区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城市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工作,具体包括: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对饮食服务业中店外经营排放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渣土、粉尘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在人口密集地区焚烧产生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等物质的行政处罚。
4.组织参与全区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秩序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文秘、文印、公文处理、机要、政务信息、印鉴、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组织局长办公会及重要综合性会议,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报告,督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后勤、车辆和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系统目标绩效考核、文明单位创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编撰年鉴、修志工作;负责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人事股。负责党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订并实施人才需求和培训计划;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全局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编制、人事劳资及内设机构管理;负责机关公务员、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公务出国(境)考察和机关公务员因私出国(境)的报批备案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群团组织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计划财务装备股。负责城市管理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系统招投标、项目建设、油料材料供应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城市管理执法装备计划、政府采购和技术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政策法规股。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以及政策研究和法治建设;参与区委、区政府有关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行政执法重大决策的调研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承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信访维稳、培训工作;负责执法统计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权责清单编制、清理和公示等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 案件审理(查)股。负责对区级管辖城市管理执法、城市规划执法,按规定处理需要经过听证程序的案件;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管理有关行政处罚、行政执法文书的拟订、审核,组织实施执法案件处理程序;负责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领域执法协作工作和案件移送;负责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负责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承担案件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