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谷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0-7611230 |
地址: | 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石花镇东大路46号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攻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石花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项计划和石花镇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制定石花镇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3、负责做好入住企业的跟踪服务,统一申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有关规定的投资项目:
4、依照县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进行区内规划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镇内建设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石花镇内各项基出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
5、负责石花镇内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6、指导、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设立在石花镇的派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工作:
7、组织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管理有关社会公共事务: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设立中共谷城县委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工作委员会(简称“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党工委”),作为中共谷城县委派出机关;设立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管委会”),作为谷城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党工委与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管委会合署办公,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与谷城县石花镇实行“区政合一”管理体制,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党工委、管委会与谷城县石花镇党委、政府设置一套工作机构,实行一体化运行。
中共谷城县委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工作委员会内设8个机构(副科级):
1、综合办公室。承办党委、政府的各项日常工作,宣传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协调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村镇工业、商贸、第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指导农业生产重大环节和抗灾自救、村镇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3、园区协调办公室。负责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执行等工作;办理企业入园过程中与规划、建设相关的各项手续,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的初审工作,检查落实企业入园的合同履约进度,督促企业如期开工、竣工、投产及其他工作。
4、招商引资办公室。研究确定全镇招商引资年度工作意见、工作目标、重点招商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全镇性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审定年度招商引资考核结果,确定招商引资评先评优、奖励项目、项目第一引资人等事项;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及全镇经济发展需要,适时研究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招商引资考核奖惩办法、工业项目评估准入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审议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调度全镇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统筹指导重点招商工作开展;调度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统筹全镇招商引资信息资源,指导全镇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和招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早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6、城镇建设办公室。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可以采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措施;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编制和执行农业、农经工作计划;负责农业服务、水利、农机、村级三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负责防台、防汛、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和气象灾害防御;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星安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农村有关统计工作及农业项目管理;指导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监督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工作。
8、社会事务办公室。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发展规划和人口计划,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和村镇建设工作规划,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和管理集镇、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及城市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