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张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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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 下午 13:30—17:00 ; |
电话: | 0533-2869953 |
地址: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西五路南首张店区体育馆;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与西四路交叉口路东教育便民服务中心 |
1.研究制定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对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2.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教育体育人才工作、稳定工作、统一战线与群众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工会、团委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3.贯彻执行教育体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体育改革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4.推动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负责推动多元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教育体育公共服务改革。规范教育体育服务管理,推动教育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5.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教练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6.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推动全区体育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确定体育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组织参加和承办市级以上重大体育竞赛。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7.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编报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的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全区教育体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负责国内外对我区教育体育贷款、援款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8.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上级有关部门编制中等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初中、小学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科研、教学研究、学术团体和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教育体育科研成果。
10.负责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工作。
11.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2.领导、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3.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4.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15.负责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体育场馆突发事件。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及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
16.负责本部门、所属单位、教育体育系统有关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