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卫生健康局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执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
机构信息
地区: 胶州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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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5-10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10月-次年5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电话: 0532-82289077 传真号码 0532-82289076
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楼13楼 ,邮政编码 2663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执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元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综合防控与干预。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拟订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推动健康产业新业态发展。承担卫生健康领域新旧动能转换有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全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相关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落实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建设和谐医患关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中医药工作,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拟订保健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学科、人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培训制度。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推动卫生健康科研和成果应用工作。 (十三)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有关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援助和交流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合作。 (十四)承担市保健委员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卫生防病暨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机构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担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等相关工作。负责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培育、引导、扶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展,推进行业协会自律,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青岛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和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胶州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中西医并重,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3.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4.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5.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中医药传承发展,促进全民健康。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涉及职责分工的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行政执法联动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1.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政府规章以及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起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2.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省、青岛市和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织制定、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协助市卫生健康局收集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在组织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的,应当立即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市卫生健康局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4)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使用环节的药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 3.关于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1)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推进健康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营养健康水平,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2)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和校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落实食品安全责任。(3)市综合执法局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4)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学校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学校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市行政审批局和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按照《中共胶州市委、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胶州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执行。市行政审批局对划转的行政许可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依法履行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履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建立完善协调与其他审批部门、监管部门、执法机构的关系,研究解决现场踏勘、审图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措施。审批服务事项划出部门要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突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对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的审批行为和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进行监督,依法确定和调整行政审批实施所需的审批条件、技术标准等审批规范,明确行政相对人行使行政许可权利的要求、规则和限制性规定等,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各部门要加强衔接配合,绝不允许推卸责任、绝不允许出现监管空白。

姓名

  赵建磊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卫生健康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全面工作

姓名

  卿军

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政策法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卫生健康扶贫、医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交流、财务审计、医疗信息化建设、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日常工作。分管医改法规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科技教育与交流合作科、财务审计科、信息化工作专班。联系阜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胶西街道胶西卫生院、胶西街道杜村卫生院。

姓名

  侯湘波

职务

    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党群、宣传、老干部工作,负责考核、机关建设、群众满意度、行风建设、政务公开、志愿服务、精神文明、招才引智、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科、政工科。联系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胶州医院、胶北街道北关卫生院、胶北街道胶北卫生院。

姓名

  刘晓丽

职务

    党组成员,市中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工作分工

    负责中医药、干部保健、医疗保险、对口支援等工作。负责市中医医院分工工作。负责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医疗救治专班中医防治工作。联系铺集镇中心卫生院。

姓名

  祝丽萍

职务

    党组成员、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总支书记、院长

工作分工

    负责妇幼健康、生育技术服务、叶酸发放、药具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医疗救治专班妇女儿童防治工作。联系中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姓名

  张绍基

职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书记

工作分工

    负责“健康胶州”建设、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疾病防控、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工作。负责市核酸检测工作组日常工作。分管监督与疾控科。联系胶莱街道胶莱中心卫生院、胶莱街道马店卫生院。

姓名

  杨维昂

职务

    副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

    负责计生业务考核、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生奖扶特扶、性别比治理、计生薄弱村帮促、计划生育队伍教育培训、人口文化建设、人口健康信息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人口关爱基金救助、医疗机构基本建设等工作。分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规划发展工作专班。联系九龙街道云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九龙街道营海卫生院、九龙街道九龙卫生院。

姓名

  郭辉

职务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

    主持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市医院药店督导组日常工作。联系李哥庄镇中心卫生院。

姓名

  宋金来

职务

    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职业健康、医养健康产业发展、院前急救、卫生应急、行业安全、信访稳定、精神卫生、老龄健康、医养结合等工作。负责市隔离管控组日常工作。分管老龄健康科、卫生应急与行业安全科、健康产业科、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监测科、急救中心。联系市心理康复医院、胶东街道中心卫生院。

姓名

  李严

职务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工工作。负责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防控专班和市流调溯源工作组日常工作。联系三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姓名

  吴淑芹

职务

    副科级干部

工作分工

    负责医政管理、药政管理、医学会、医疗纠纷处置和事故鉴定、医疗保障与救治、分级诊疗、医疗废弃物处理等工作。负责市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医疗救治专班日常工作。分管医政医管药政科。联系洋河镇中心卫生院、里岔镇里岔卫生院、里岔镇张应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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