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名义行使以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
机构信息
地区: 浠水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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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电话: 0713-4228071
地址: 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清泉镇戏台巷50号
详细介绍

在县城市规划区内,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名义行使以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权;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三)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六)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非机动车通行道路上违法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八)水利和湖泊管理方面向城市规划区内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城市河道取土、违法建设等的行政处罚权。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数字化城管股。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法监督股。负责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执法保障股。负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经费、执法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执法一中队。负责清泉镇丽文路以东、浠水河以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执法二中队。负责清泉镇丽文路以西、浠水河以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执法三中队。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浠水河以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规划监察中队。负责对县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渣土管理中队。负责对县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建筑工地施工环境卫生管理、建筑施工扬尘管理、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等方面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城市公园中队。负责推进城市公园经营管理市场化改革,拟订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标准,开展相关检查、督办、考核等各项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特勤一中队。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巡查、综合执法,重点是日间市容市貌管理方面部分重点、难点问题的综合执法,参与所有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特勤二中队。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巡查、综合执法,重点是非上班时间段的各类噪音、建筑工地管控、夜市油烟规范化管理、夜间抢建违建、市民夜间投诉及时受理处理,参与所有违法建设拆除等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机构职能、机构设置等,设置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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