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五莲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
电话: | 0633-5336605 |
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城区富强路101号 |
五莲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下简称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五莲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
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执行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拟订县行政审批局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依法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统一组织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评估评审及听证论证等工作。
(四)负责对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县政务服务分中心业务工作。
(六)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事项办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负责建立健全并管理电子监察系统。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县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内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对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工作,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并承担监管责任。
2.对依法需要现场勘验、审图和验收的事项,县行政审批局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办法;县行政审批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相关意见、资料或相关专业人才、技术支持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对出具的意见、论证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推送行政审批信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向县行政审批局推送监管和执法信息。
4.县行政审批局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相关信息提取工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涉及上级业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信息系统维护更新和数据共享应用,负责将上级业务部门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政策规定转送县行政审批局。
5.县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6.县行政审批局应积极参加省、市、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培训、会议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