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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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电话: | 0531-66604000 |
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中心 ; 邮政编码: 250031 |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新动能,探索创新城市发展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统筹协调和推进起步区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有关规定和党内法规各项要求,负责起步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于起步区建设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
(三)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起步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经济发展领域各项管理职责;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培养壮大现代服务业;实施乡村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协调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拟订并实施起步区财政、金融发展政策,统筹资本市场发展。
(四)负责起步区绿色发展职责,承担自然资源、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人防、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水环境综合整治、节水型城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五)负责起步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责,承担教育、体育、民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司法、综合治理、信访维稳、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的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起步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领域等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灾害预防和综合应急体系,承担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工作。
(七)负责起步区对外交流合作,主动对接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等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拟订开放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起步区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先试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推进落实起步区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市场综合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科技创新等各项改革。
(九)负责代管街道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做好基层党建、民生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理顺与所在行政区、有关市直部门关系。
(十)依法履行赋予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下放的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