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五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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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17-5758407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沿河路残联旁 |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县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公用事业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承担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编制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实施。承担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旧城改造、老旧小区及棚改工作。
5、负责城建重点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实施。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6、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住建行业精准扶贫工作。
7、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业企业机构和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定额、建筑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指导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指导和监督全县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
11、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统筹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及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负责和指导城镇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12、承担建筑节能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工作。
13、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指导监督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配合县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宜昌市房地产地理信息系统》的有关工作。
14、负责全县住建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行政诉讼工作。
15、负责住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16、负责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及建设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
17、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8、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