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五峰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工作日) |
电话: | 0717-5824178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幸福大道44号 |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参与或者组织起草自治县自治条例或有关单行条例草案。
三、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编纂、清理工作。承担县政府签署的法律文件的审核工作。承担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司法所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科技和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