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宜都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司法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
电话: | 0717-4822609 |
地址: | 湖北省宜都市陆城街道城河大道185号 |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都办发〔2019〕22号)规定,宜都市司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查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政府法制工作,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市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
(四)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