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科学技术局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和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型城区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
机构信息
地区: 历城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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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电话: 0531-88023810
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与文苑街交汇口东南150米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B座7楼 ; 邮政编码: 2501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协调落实全   区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和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创新型城区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进国外智力规划 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二)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全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 策措施和建议,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和科研机构布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负责拟订区级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和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协调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有关工作。组织申报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   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基地。 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五)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统筹软科学研究。

(六)编制全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变革性与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协调国际、国家、省、市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牵头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申报、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管理全区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指导全区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八)组织参加国家、省、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发展。负责拟定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措施。

(九)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科技园区有关协调、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区有关科技外事和科技培训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全区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一)综合管理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顶尖科   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 并负责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工作。负责“齐鲁友谊奖”申报等有关工作。负责中国政府“友谊奖”   “友谊勋章”、 省政府“齐鲁友谊奖”“泉城友谊奖”申报等有关工作及外国专家奖励工作。

(十四)负责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国防科技动员、科技应急管理、科技安全生产以及相关科技评估和科技统计管理与服务工作。

(十五)协同推进园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六)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和科研机构引入工作, 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领域的项目招商。

(十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八)负责系统或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   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市委、市政府深化 “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   激励政策,统筹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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