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当阳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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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7-3222916; 传真号码:0717-3222916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友谊路18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宜昌市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宜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公用事业等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保障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承担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住房政策,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四)负责组织协调城市更新、旧城改造及棚改工作。
(五)承担城市建设项目化研究的责任。负责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研究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拟订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中长期建设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年度城建项目(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参与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和地下综合管廊、管线规划,负责按照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全市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
(六)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设计及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住建系统精准扶贫工作。
(七)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指导、监督实施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八)承担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指导企业转变建造方式,实施EPC模式、装配式建筑和一体化装修,发展现代化建筑产业。培育高资质等级、外向度高的市场主体,推动“专、精、尖”建筑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投资建设,推进全市建筑业做大做强做优。
(九)指导全市建筑活动并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主体准入与清出,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及工程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标准定额、建筑装饰装修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建设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
(十)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市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活动并规范市场秩序。负责行业内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人防设计审查备案。
(十二)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
(十三)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管理,组织实施特许经营权制度。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负责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
(十四)组织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负责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排水和污水管网等市政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城区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美化和重点绿地、公园广场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十五)承担行业科技创新和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学术团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散装水泥和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及绿色建筑推广应用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房产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工作。组织住建行业相关执法工作。
(十七)负责住建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住建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及建设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及教育培训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公共事件应对股)、行政审批股、财务审计股、城建综合管理股(燃气管理股)、建筑业发展股(安全监管股、市房屋安全监管办公室)、村镇建设股、房产保障综合股(物业管理办公室)、人事股。下辖13个二级单位,分别为当阳市林业和园林发展中心、当阳市市政基础设施管护中心、当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当阳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当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当阳市城乡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当阳市燃气服务中心、当阳市半月镇建设环保所、当阳市淯溪镇建设环保所、当阳市草埠湖镇建设环保所、当阳市两河镇建设环保所、当阳市庙前镇建设环保所、当阳市王店镇建设环保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