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区民政局
猇亭区民政局成立于1995年8月,是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福事科、基层政权科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制...
机构信息
地区: 猇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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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7-6511148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金岭路43 号
详细介绍

猇亭区民政局成立于1995年8月,是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社会福事科、基层政权科3个职能科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行政执行、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行业纠风工作。

(三)负责全区公办、民办福利院及服务对象的管理工作;负责福利院资金的使用监督。

(四)负责全区城乡低保救助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局的管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归口管理工作。

(六)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指导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七)承办居(村)以下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居(村)边界争议调处事务,向区政府提出仲裁建议;负责城区街道、路、巷地名的命名、更名的申报工作;负责与毗邻县(区)的边界线管理和协商处理办界争议、纠纷工作;主管地名日常管理工作。

(八)承担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性民间组织的成立审批、登记、撤销、管理和监督工作。

(九)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管理;负责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负责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度和财务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一)负责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老龄工作发展规划并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老龄工作政策、待遇的落实情况。

(十二)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十三)负责我区对口支援相关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电子政务、文件、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政设计规划和综合性文件起草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协调业务科室办理人大提案、政协议案和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和统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员工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先进集体和民政社会人才的的宣传、表彰工作。

(二)社会福事科

负责全区社会养老工作管理和指导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供养、托养工作;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定地方性殡葬管理工作办法,推行殡葬改革,指导殡葬事业单位建设;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管理工作;负责儿童收养和孤儿救助工作。

(三)基层政权股

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边界争议调处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建制的设立、撤销、更名、界限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居(村)委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指导居(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居(村)民自治;负责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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