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猇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30-12:00 14:30-17:30 ; 冬季 8:30-12:00 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电话: | 0717-6510706 |
地址: |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
区统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区统计工作规章、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制度和核算方法,核算全区生产总值,组织投入产出调查。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 劳动力、社会发展、服务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 、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宏观数据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街办、居村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层建设和统计基础工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一)加强对全区各街道、居村统计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建、会务、档案、应急、安全、宣传、信访、综治、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预测和预警;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和经济社会目标统计;收集、整理全区综合性统计资料,定期对外发布、提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统计数据信息;组织指导全区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网络建设维护、统计信息化、计算站等相关工作。
(二)工业投资股。负责工业、能源、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工业统计、能源及资源利用状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综合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纳入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企业的资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开展名录维护,组织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研究。
(三)服务业商贸股。负责全区农业农村、服务业、商贸、人口与 社会科技统计及社会经济调查工作。 对全区农业农村基本状况、服务业、商贸、人口、工资、高新技术、劳动力、文化产业等专业数据进行收集、审核、汇总、综合整理等工作;负责全区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的资料初审、上报等工作;组织对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全区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 相关统计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