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公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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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5238097 |
地址: | 荆州市公安县斗湖堤镇横堤街37号 |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研究审定镇政府、村(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负责对全镇整体发展、重大投资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对本镇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事业等方面的重点问题作出决定。
(三)负责镇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四)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五)领导镇党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支持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六)抓好镇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
(七)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辖区内新的经济社会组织加强政治领导。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县直部门派驻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的考核、监督工作。
(九)组织制定村(社区)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村(社区)单位党组织和村(社区)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政治生活。
(十)领导镇政府、村(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政治思想教育。
(十一)加强本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十二)领导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负责民兵预备役、征兵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