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公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5238758 |
地址: | 公安县斗湖堤镇油江路122号 |
公安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简政放权、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放管服”改革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简政放权、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规则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和推进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二)牵头负责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计划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县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热线、政府网络、新闻媒体投诉的相关信息收集,向相关部门交办公众投诉事项,并督办落实与回复等。
(四)指导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规划指导建设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负责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举报工作机制,受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协调督促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查处违法行为。建立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目录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查处目录内县级项目平台外交易的行为。
(五)统筹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推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和大数据分析。负责建设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库,推进全县专家资源共享,健全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规范专家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行业协会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
(六)负责电子政务重点项目统筹、项目建设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项目评审等工作。
(七)负责企业减负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
(八)负责荣誉市民的申请受理和服务管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结合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推进相关行政职权的规范运行。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规范和取消下放,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受理,征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按程序办理。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投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业创新等具体工作。
3.与县司法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县司法局负责精简行政审批中“减证便民”工作。
4.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县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牵头工作,负责事中事后监管政策研究和统筹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