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峰口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
机构信息
地区: 洪湖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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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 0716-2822318 传真:0716-2822222
地址: 湖北省洪湖市峰口镇建峰路45号
详细介绍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政令,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承担政协、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群团、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等工作。

(二)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干部人事、编制、人才、老干支部管理、党委公章管理等方面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工作。

(四)宣传统战办公室。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统战、民族宗教、文化体育、文物旅游、教育等方面工作。

(五)工业经济办公室。负责工业企业、商贸物流、科技(科协)、工业企业、商贸物流、发展改革、经信和商务、招商引资、市场管理。

(六)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脱贫户动态监测、人居环境整治、农业产业发展。

(七)政法办公室。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平安建设、反邪教、信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协调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事项。

(八)民政办公室。负责就业创业、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低保救助、优抚救济、帮困助学、养老助残、拥军优属、教育体育、文化等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九)村建办公室。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村镇建设、人防、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十)武装办公室。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民兵整组、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十一)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卫生健康、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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