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首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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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7686006 |
地址: | 湖北省石首市横沟市镇新建街199号 |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众的生活水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全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日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动管理、科誓、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