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科技政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以...
机构信息
地区: 竹溪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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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北大街136号 ;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科技政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等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内外贸易等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方针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省、市、县重点科技项目攻关计划,统筹管理各项科技专项发展计划。研究制定全县科普工作规划,组织建立科普工作网络,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3、研究提出推进我县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指导县直部门和乡(镇)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制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措施,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人员相关政策规定。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确定投资方向和投资重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科学事业费、科技外事经费和有关费用及其预、决算。

5、组织提出全县高新技术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制定相关的措施;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认定工作。

6、研究制定全县科技咨询、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国际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指导并会同县有关部门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7、归口管理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制定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科技兴贸工作。

8、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及乡(镇)科技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登记、鉴定、奖励、推广等工作;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归口管理全县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工作;科技统计和科技新闻发布工作。

9、负责全县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工作;承担国防科技、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承担县科教兴县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推动科技兴乡(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乡(镇)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负责县政府科技进步奖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12、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13、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审核并组织实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14、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15、主管电力行政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

16、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品质量管理及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17、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18、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19、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20、负责协调指导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冶金、磷化、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县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负责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负责协调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承担县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信息传输网络建设;指导全县信息管线网(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等)的规划;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23、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通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跟踪推进信息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对县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提出审查建议;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推进信息化知识普及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

24、负责全县通信行业的协调和监管,负责全县信息服务业和软件、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管理工作,协调无线电管理。

25、主管全县民用爆破物品生产、经营,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26、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承担县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7、组织全县城乡市场建设,指导全县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拟订全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管理规划,研究提出商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管理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全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流通体制改革,发展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28、负责研究提出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29、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县外贸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规划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规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汇总申报、下达和组织实施;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对外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标; 负责全县各类企业申报对外经营权的备案指导、审批工作;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和开展在本县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及有关涉外经贸活动;负责协调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鼓励外贸出口的政策和有关鼓励政策中项目资金的申报、审查和稽核。研究拟订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服务贸易工作。

30、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拟订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管理境外就业工作,并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县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31、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县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32、负责商务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商务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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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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