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咸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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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参与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全县经济运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物价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并提出建议;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和上报。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论证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开放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组织对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中涉及全局性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有关问题;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五)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组织提出全县重点项目计划草案;安排县级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会同相关部门安排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做好权限范围内的项目招投标方式、范围核准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
(七)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落实武陵山片区扶贫攻坚规划、西部地区开发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咸丰县)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物流业、城镇化、产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节的责任,提出促进消费需求增长的政策建议;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提出全县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国防交通保障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承担加强全县能源决策部署、发展规划和重大项目研究,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研究能源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牵头清洁能源产业建设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组织实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规划,研究提出咸丰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十五)承担粮食流通行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职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及粮食流通、加工行业质量安全监管、安全生产职责。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提出综合运用价格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以及法律、行政等手段调控市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建议,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价格走势,监测预测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价格总水平变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的建议。
(十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贯彻执行国家指导价格商品的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依法规范价格行为和价格形成机制。推进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改革。
(十八)依法开展省州部署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依法开展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与民生紧密相关、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按价格管理权限依法承担政府定调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
(十九)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作为定案依据或者关键证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经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后,进行价格认定。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办公室(党 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文秘、会务、档案、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政务督办、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精神文明、目标责任制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政工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
2、固定资产投资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研究县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指导全县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跟踪检查各乡镇(区)和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国家投资政策和规定情况;协调配合对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权限,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提出年度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协调县级重点建设项目可研、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竣工验收、审查及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的标准定额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分解的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负责股室所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县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提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3、行政审批股。负责拟订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相关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负责行政审批窗口的值守、运行、管理工作;衔接国家、省、州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推进投资行政审批改革;承办县行政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4、农村和地区经济股(加挂长江经济带股、西部开发股牌子)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行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对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调控措施和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提出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协调与周边地市县的区域合作;参与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提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灾害防治和地震预防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组织或参与编制重点流域、湖泊综合治理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重点流域综合整治规划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县推动长江经济带重大战略部署,研究全县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并推进实施县级长江经济带总体规划、专项和年度计划;组织推进县长江经济带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股室所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核工作。
5、社会发展股。研究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县人口、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民政、出版和旅游等领域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拟订和审核各类学校总规模;组织编制社会发展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安排社会发展县财政性建设投资;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县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和检查、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核和上报;承办企业上市推荐审核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牵头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研究提出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及规划,负责物流业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和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组织安排和监督县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实施和资金的使用;会商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承担县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咸丰县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县生态文化旅游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咸丰县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协助生态文化旅游政策法规研究工作。负责股室所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核工作。
6、工业交通能源环境资源股(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研究提出和监督落实全县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和审核国家及省两级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及省两级开发区设立的初审和申报工作;负责国家及省两级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提出全县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重大思路、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协调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创新发展战略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州技术创新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负责组织提出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参与研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和邮政发展规划;参与编制全县国防交通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性能源产业政策;研究能源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清洁能源产业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清洁能源产业集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县电力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有关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项目审核意见,负责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相关行业管理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协调推动页岩气开发及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储备(能源保供)工作;负责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及新能源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和应急工作。
综合分析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节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股室所涉审批、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核工作。
7、粮食股。研究提出全县粮食调控、总量平衡、粮食购销的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行政管理和粮食流通企业行业指导;承担地方粮油储备收储和轮换管理;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承担辖区军粮供应管理工作;协调落实有关财政补贴政策和粮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应急状态下组织粮食应急供应。
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油计划、数量和质量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监督检查;承担本部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和相关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承担全县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储粮安全管理和粮食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推进全县科学储粮和粮食行业的科技创新;组织实施粮食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产业化发展工作;负责“粮安工程”、“优质粮食工程”、“放心粮油”市场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
8、物价股。研究提出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订少数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修订县级政府定价目录建议;组织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提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改革建议及收费标准。组织农产品成本调查、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与民生紧密相关、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监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