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规章草案和规划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等战略。拟...
机构信息
地区: 宜都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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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宜都市五宜大道120号
详细介绍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规章草案和规划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办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执法。组织查处或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上级反垄断执法机构委托开展调查,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重要标准的宣传和监督实施,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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