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宜昌市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退役...
机构信息
地区: 夷陵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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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电话: 0717-7836119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黄金路12号
详细介绍

   宜昌市夷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政策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全区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上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监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一)指导各乡镇(街道、试验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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