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巴东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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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18-4222966 |
地址: | 湖北省巴东县信陵镇营沱社区北京大道116-1号 |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县安委会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农业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县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三)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硒资源保护开发与利用,协调各部门推进硒产业发展。牵头开展产业扶贫工作,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区域协作等工作。
(四)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茶叶、蔬菜、水果、蚕桑、中药材、烟叶等经济作物全域绿色化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负责农业标准化生产。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八)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会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群团组织建设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协调全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督办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二)政工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协助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协助落实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承担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措施制定。指导和监督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全县农业项目资金使用稽查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
(五)发展规划股(硒资源保护与开发股)。牵头全局项目的策划、申报、评审、监管、验收等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推动农业区域协调发展。配合做好对口支援、区域协作联络等工作。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农业贸易促进、对外交流合作、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提出硒资源保护与开发发展规划及政策建议,协调各部门推进硒产业发展。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公用品牌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七)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厕改办)。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三乡工程”。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八)科技教育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事务。联系电话:0718-4399266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绿办相关工作。
(十)农田建设股(高标办)。负责农用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牵头组织高标准农田建设。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种植业股(农药管理股)。起草粮食和油料作物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农业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情调度分析,发布全县农情信息。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实施粮油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主要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十二)经济作物股(“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调整优化。指导茶叶、蔬菜、水果、蚕桑等经济作物生产、加工及流通工作。承担中药材种植环节的生产及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烟叶产业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蔬菜“菜篮子”工程。承担经济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种子种苗繁育管理工作。
(十三)养殖业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蜂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兽医器械、渔药。指导畜禽养殖标准化创建,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四)农业机械化股。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农村合作经济指导与改革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家庭农场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贯彻执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经济情况统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