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猇亭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网址: | 进入网站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下午2:30-5:30(5月1日-9月30日) |
电话: | 0717-6514112 |
地址: |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
2019年2月,猇亭区经信部门与科技部门合并,组建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局内设办公室、高新技术股、工业运行股、电子信息股、安全生产管理股、中小企业服务股6个股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工业及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承担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开展科技宣传,建立健全科技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建议。负责组织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鉴定,组织推荐企业参评各级科学技术奖。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三)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组织高新领域创新平台和基地的申报工作,推进创新平台的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负责各级科技领域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监督实施科技项目。负责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国防动员、科技统计、科研诚信建设、科技军民融合、智慧城市建设、科技金融、科技扶贫、科技环保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科技研发投入的政策宣传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研发、推广应用;承担农村科技进步和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五)拟订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教活动,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养。
(六)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区有关科技人才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区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和培训工作。奖励和举荐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全区各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团体开展活动,并对区直学会、协会、研究会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落实各级各类技改、产业转型升级相关政策,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年度计划。
(九)监测工业经济运行态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发展,发布相关信息,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落实上级下达的有关节约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政策,参加申报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打造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十一)统筹推进全区“两化”融合发展,加快智能制造体系建设。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
(十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国防科技工业的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和计量、质量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猇中省直企业。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以培育市场主体、扶持中小微企业、壮大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强政治引领,深化体制改革,鼓励创新创业,强化服务保障,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要围绕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