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
第一条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掇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文〔2019〕14号)和《中共掇刀区委、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掇刀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掇发〔2019〕2号...
机构信息
地区: 掇刀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电话: 0724-2441320
地址: 荆门市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详细介绍

第一条 根据《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掇刀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荆文〔2019〕14号)和《中共掇刀区委、掇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掇刀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掇发〔2019〕2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荆门市掇刀区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和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掇刀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

(三)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

(六)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加强行风建设和行业安全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八)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制定实施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区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区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区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归口管理区计划生育协会。

(十二)指导全区血吸虫病综合防治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宣传、档案、督办、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保密、综合治理、政务公开、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协调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科学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以及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综合协调卫生健康援藏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区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组织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拟订卫生健康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

(四)政策法规监督股。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并组织分析、评估。组织实施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文件、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五)体制改革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落实国家和省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保障药品供应。

(六)健康掇刀建设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健康掇刀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健康掇刀重大政策、任务、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开展全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督办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承担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医疗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

(八)医政医管股(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做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拟定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承担中医药具体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教育等工作;承担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

(九)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措施、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十)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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