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平桥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76-3702311 |
地址: | 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82号 邮编: 464100 |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政策,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乡镇(办事处)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6、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葬改革。
8、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