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孝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夏季:8:30-12:00 15:00-18:00;冬季: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2-2314358 |
地址: | 孝感市交通大道262号建设大厦 |
第一条 根据《孝感市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孝感市委、孝感市人民政府关于孝感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第三条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实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及住房保障制度,组织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专项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市级保障性住房配建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保障性住房的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承担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和棚户区改造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和市场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负责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诚信管理体系。参与对孝感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划、建设条件等进行审查。核准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负责房屋交易和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登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物业服务活动,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情况。
(六)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登记测绘成果和白蚁防治行业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统一规范孝感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和建筑市场。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全市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劳务工作。
(八)拟订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海绵城市和管廊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供水、燃气、热力、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工作。配合做好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全市县以下建制镇、集镇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负责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十)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工作。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和城市建设领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建筑节能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建设。承担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十二)负责孝感城区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管理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住建行业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按照建管分离的原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给排水和燃气管网建设,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建设工作。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管理和雨污分流、污水治理、污水管网维修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燃气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