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广水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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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时,撤销原市经信局、科技局、商务局后新组建单位,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公务员管理单位,加挂市商务局牌子。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其职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随州市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工业商贸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军民融合发展的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市工业商贸经济、科技创新、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全面高质量发展。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爆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的建议,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六)负责机械、汽车、石化、轻工、纺织、冶金、建材、食品、医药、包装等工业行业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和所监管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和现代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八)贯彻执行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化流通方式发展。
(九)组织实施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成品油、城镇蔬菜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承担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等相关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制年度进出口指导目标;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指导和组织参与在境内外举办的外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引资活动。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编制市级科技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引导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十三)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全市科技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对外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措施。负责拟订市校合作政策措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负责科技奖励的推荐和申报工作。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产品、成果及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十四)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信息资源和信息基础设施综合利用。拟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工业信息安全规划,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承担成品油、煤炭的行政审批和执法工作。
(十六)推动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军转民、民参军有关协调工作。
(十七)负责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和宏观观测点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文书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机要保密、计生、后勤服务、扶贫等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业经济发展有关政策;编制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经济的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提出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推进企业成长工程,制定企业品牌创建计划,引导企业上市。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安全和职工培训工作;指导企业管理创新、扭亏增盈和信用体系建设、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各行业管理、环境优化工作。研究工业经济发展中涉及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提出企业融资的措施建议,协调银企关系,推动银企合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
(三)工业投资与产业规划股。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开项目投资引导目录,引导工业企业资金投向;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调整方案,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制定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年度项目计划,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智能生产和制造的政策措施,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组织重点工业项目开工,督促工业重点项目的实施,提请市政府解决工业重点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审核申报争资等工作,对利用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贸外资外经股。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有关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外贸出口形势分析,协调服务进出口企业,组织参加境内外展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和执行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形势分析;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变更、终止和解散工作;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拟定全市对外经济合作规划;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
(五)内贸流通电商股。组织拟订全市商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商品市场发展,推进流通标准化,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负责指导商贸企业相关统计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开展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推动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商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承担商贸行业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全市商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制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推广与应用,承担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工作。
(六)商贸秩序监管股。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市商贸流通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商贸流通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进商贸领域信誉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众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整治商贸流通领域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指导商务综合执法工作;贯彻实施《成品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直销条例》,承担成品油市场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报废汽车、汽车经营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七)信息化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各行业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统筹协调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组织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促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推动实施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行业管理、机关党务政务公开及大学生实训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信息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依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做好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信访维稳、放管服、普法及市长热线工作;负责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及办理工作。
(九)高新技术股。拟定全市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承担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申报认定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统计工作及高新技术产品备案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审查及政策落实工作。
(十)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股。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协调争取国家、省各类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全市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发共享。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生物技术发展与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基础研究与管理、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承担地震预测信息采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考试和考核;指导和推动科技创业园、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机构及管理;组织国家、省重点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财务股。负责机关的财务核算、预决算的编报及经费管理工作;制订、完善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人事股。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劳动工资等方面的日常工作;规划、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建、纪检、综治、文明创建、群团等工作。
(十三)市校合作股。承担市校合作领导小组部署的日常工作及外国专家管理工作。
(十四)老干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广水市军民融合发展各项工作。
另注:
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