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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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5245535 |
地址: | 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19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二)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管理、筹措及拨款,参与拟定教育基建投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使用、评价;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各级各类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学生资助工作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全县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三)负责指导全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监督全县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项目建设,督促改善办学条件;督促检查全县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达标情况。检查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条件;监督检查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管理教学用书和学生用书;指导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中小学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对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组织对教育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安全、综合治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校车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统筹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体育、劳动教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全县中小学生研
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编制学校布局规划,负责新建、翻建和扩建校舍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校舍、教师公寓维修和维护。
(八 )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负责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定向培养、调配、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用交流、绩效分配、考核奖惩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指导管理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和课程改革新教材的培训工作。抓好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教育人才库;组织实施"红安名师工程",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队伍。
(十)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各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
(十一)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等县级教育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其他职权(核准、备案、年检)的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工作;统筹教育系统"互联网+放管服"改革。
(十二)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制订职业教育发展计划、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实验室)建设;推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求进行专业学科设置;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规划、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规范办学并对其进行检查、督导、评估、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力量办学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负责全县出国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境)人员申报、审查工作; 负责红安教育品牌的推广及规范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校办产业、勤工俭学、学生实践教育、电化教育、信息化建设以及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装备工作;指导、管理全县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负责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 曾红波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华∶负责财务、审计、教育扶贫、学生资助、弘学基金、发展规划与项目管理、学校布局调整、教育技术装备、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固定资产投资、争资立项、"三城三区"、大别山试验区及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建设协调工作。协助局长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志安∶负责意识形态、党建、主体责任、政工人事、教师管理、继续教育、统一战线、法制建设、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信访维稳和离退休教师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肖杰∶负责工会、关心下一代、后勤保障与管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书刊服务管理、驻村工作。分管工会、关工委、学校后勤保障管理办公室、教育书刊服务管理办公室、天台山青少年校外培训中心、教师村管理办公室,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余继忠∶ 负责机关管理、招商引资、信息宣传、文明单位创建、档案管理、对外交流、计划生育、青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政务党务等专项督查,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组成员、副科级督学张征∶ 负责教育督导、行政审批、民办教育、履职尽责、研学旅行、四化管理、上级综合督查考核和教育系统综合实绩考核工作,主持政府教育督导室日常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科级干部石全军∶ 负责基础教育(控辍保学)、职业教育、特殊教育、联系高等教育、联系残联、招生考试、体卫艺、科普、国防教育、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安全,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