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浠水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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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如遇高温等季节性调整,按调整时间执行 |
电话: | 0713-4265600 |
地址: | 浠水县丽文大道625号 |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拟订本县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颁布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推进健康浠水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提出本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国家目录。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医疗卫生救援,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拟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医疗卫生人才政策,组织落实“黄冈名医工程”,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县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县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中医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一)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参与卫生健康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对外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血吸虫病防治政策、规划、方案。
(十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医用危险化学品、医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五)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要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浠水计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县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全县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后勤、值班、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绩效考核、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生产、信访、综治(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二)政工股。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和评审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综合协调卫生健康的援疆、援藏、援外、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出国(境)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生培训,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县私立医院党建工作。
(三)规划和信息股。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工作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卫生健康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和督促卫生健康基层各种信息平台的运行。负责全系统基建项目建设工作。
(四)财务和审计股。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依法监督全县卫生健康基层单位财务活动情况,全面负责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的指导、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中医药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健全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负责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监测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监督、评估、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协调推进营养健康工作。
(六)医政医管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办公室)。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推进医联体建设指标任务。按权限组织开展相关医疗机构等级评价评审,推进学科建设和组织开展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医学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和组织实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医疗卫生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技术讨论,协调处理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负责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责任追究。
(七)疾病预防控制股。拟订并实施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负责全县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监测及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监测等工作,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收集、发布工作。承担全县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卫生应急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按规定依法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九)基层卫生健康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牵头负责健康扶贫工作。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全县健康统计及健康扶贫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组织开展血吸虫病防治相关工作。
(十)中医药管理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和推广。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和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监督管理、中医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中医机构药事监管工作,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和中医药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药物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及耗材配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县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监督与管理。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日常工作,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的建议。
(十一)妇幼健康股。拟订全县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