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团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713-6151088 |
地址: | 团风县团风镇广场路18号; 邮政编码:438000 |
团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及相关配套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落实上级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退役军人精神病人的医疗管理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做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县政府“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募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登记、统计、上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团风籍烈士和外国在团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光荣院和黄冈革命烈士陵园等事业单位。
职能转变
团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内设1股(拥军优抚和移交安置股)1室(办公室挂就业创业和褒扬纪念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中层干部职数2名。局属正科级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1个(黄冈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股级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2个(团风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团风县光荣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