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团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科技创新、经信和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信息
地区: 团风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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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备注:根据上级下达的作息时间通知及时调整)。
电话: 0713-6150316
地址: 团风县团风镇广场路2号。
详细介绍

团风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科技创新、经信和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科技发展、商务、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及地方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及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建议,协调解决创新驱动发展及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科技发展,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和商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二)负责提出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牵头组织社会经济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现代服务业、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工业、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落实。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批发市场规划与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县级科技研究与开发项目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预算归口管理的县级科研机构的财务预算管理;负责提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批准县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组织实施全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应急管理机制。

(四)组织拟订全县科技体系改革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科技咨询服务活动。研究制定促进民营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全县民营科技工作,表彰奖励优秀科技企业和个人。

(五)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建议和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指导、规范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成果的投资入股认定工作。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科技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新兴产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六)监测分析工业、商务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参与紧急运输协调工作,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商贸(成品油)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七)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八)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划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承担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信息、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县科技市场管理工作。

(十)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县工业、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全县工业、商业行业管理和医药储备管理,负责全县盐业和国家储备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行业管理工作及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安全和质量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旧机动电力车交易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管理。管理县科技、工业、商务系统经济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生产管理。

(十一)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职责;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立健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

(十四)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协调推动跨乡镇(街道)、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推进信息系统集成能力评价工作;统筹指导信息安全工作。

(十六)研究拟订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及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全县通信行业、软件和信息服务行业、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工作,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十七)负责对全县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制定全县对外科技、经济贸易交流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全县对外科技、经济贸易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实施。

(十九)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组织推进科技兴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乡镇、园(区)科技发展及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县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县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

(二十一)负责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实施全县科技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推动企业家培育工程和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工业企业、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做好人才资源开发、智力引进和自主培训工作。 

(二十二)承担全县国防科学技术工业行业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承担县国防科技动员及军民融合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船舶工业行业管理,负责拟定全县船舶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县船舶建造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股室: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局)设10个股室:办公室(县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政工股、政策法规与市场秩序股、计划财务股、高新技术与成果股、社会发展与市场体系股、科学技术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和信息动员办公室)、经济与市场运行股(中小企业股)、外资外经外贸口岸管理股(县政府口岸办公室、县境外劳务外派服务办公室)、经济信息和电商产业股。

(二)编制设置: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经济师1名;股级中层干部职数 10名(含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股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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