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武穴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7:3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电话: | 07136-395769 |
地址: | 武穴市东城区人防应急指挥中心大楼 |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和各项相关配套政策。
(5)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根据上级政策开展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做好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政府“双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1)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武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4个股室(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安置就业股、拥军优抚股),4个局属二级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军休所、光荣院、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副科级机构1个(军休所),另外,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