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柘城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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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电话: | 0370-3055125 |
地址: | 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西街村 邮 编:476200 |
老王集乡位于柘城县最东部,距离县城20公里,东与睢阳区包公庙乡交界,东南与鹿邑县接壤,南与起台镇为邻,西与大仵乡和胡襄镇毗邻,北与睢阳区高辛镇相接,是柘城县的东大门。乡内公路纵横交织,交通十分便利,县道033线大仵至十字河公路贯穿全境,往北直通毛堌堆,以老王集为中心四通八达的公路网络为老王集乡的开发和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老王集全乡总面积46.3平方公里,辖前秦、十门李、高庄、扳曾口、大柴、陈楼、尹楼、谢堂、李楼、方楼、西街、潘庄、赵楼、余庙、史陆庄、余心白、东街、杨堂、索庄、许关庙等20个村委会,69个自然村,176个村民组,耕地面积4.91万亩,共计13370户、43900人。
老王集乡历史文化悠久。明清置永宁乡,民国初设王家集牌,属东南区。1953年设老王集、史老家乡,属第四区。1936年置老王集、史老家联保,属第二区。1949年置老王集、扳曾口、朱河坡、谢堂、王安楼五保,分属大仵镇大梁乡。1954年设扳曾口、老王集、手巾李三乡,分属胡襄、起台区。1961年置老王集公社,属起台区。1977年,由胡襄、大仵、起台公社交界处划出部分大队,置老王集人民公社。1983年,公社改为乡至今。
老王集乡扳曾口村为清朝末年“青帮”首领王居信领导的“万民团”起义纪念地,现被确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扳曾口村有一古柘树,相传栽于唐朝年间,有1200年树龄,此树高23米,树围4.6米,主枝干3股,树阴覆地200多平方米。虽树龄古老,但至今仍枝繁叶茂,生机勃勃,被当地群众赞誉为神树。王贡酒产于柘城县老王集乡,又名王酒、贡酒。相传是宋朝时期一王姓酒商酿造,宋太宗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皇帝赵光义御驾东巡,“驻跸”柘城,品尝“王酒”,高兴之至,赞誉不绝,点为贡酒,从此更名为“王贡酒”,其盛名远播。此后,有人书写“幸有马车临门弟,贡酒胡芹宴佳宾”之楹联予以称赞。1981年,柘城县重新发掘和修整了当年酿酒所用的3个旧池和1个古井,建成王贡酒厂,酿造大曲酒,其传统酿制技艺被列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老王集乡境内现存商代古遗址史堌堆遗址一处。
老王集乡集市贸易发达,现有商业门店450多家,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大型超市5个,已经形成集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超市、家电、农机维修、汽车维修、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商贸市场,集贸市场辐射柘城县,睢阳区,亳州市,鹿邑县等市、县、区的十多个乡镇近100万人口,已经成为周边中心贸易集散地。
内设机构及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党委做好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负责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掌握本乡全方位情况并及时反馈,当好参谋;承办党政各种会议、文书档案管理;接待办理来信来访;管理党政印章,做好保密工作;承办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协调部门关系;负责本乡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统战、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审计、统计等具体工作;协调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日常工作;承担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的督导落实;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本乡党建、组织、人才、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的组织人事关系管理、考评考核、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对接做好上级组织、人才、机构编制、人事、党史等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村级(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统筹综合执法平台和联合执法力量建设,推行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导和协调县级部门的派出执法机构,负责与派出执法机构的县级部门的对接协调工作;负责本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辖区内日常安全工作的处置协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地环境保护等工作,改善人居环境;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
承接上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医疗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管理本乡教育、科技、体育等工作;拟定本乡民政事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优待、抚恤、弃婴收养、上报灾情、五保户供给、敬老院管理、民政经费管理使用等工作;推动殡葬改革,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开展社会福利慈善活动。协调落实有关医疗保障和人口政策调整等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农业农村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办公室)
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实施工作;负责农业、水利、农机、水产、畜牧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指导种植业、畜牧、水利、水产、农机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培训;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
承担政务服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派驻单位提供政务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并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负责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合理设置窗口岗位,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健全乡、村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在村(社区)探索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便民服务;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认真分析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辖区内综治方面事务性工作,协调、检查、督促本乡的政法综治维稳工作;负责加强网格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分析治安形势,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情况,提出对策;配合公安、司法、信访、民宗等部门加强普法教育,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协助、指导和调处重大疑难的群众性矛盾和民间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8、退役军人服务站
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教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神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系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9、综合指挥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负责收集各网格事项,协调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社会综合治理三个平台在内的各条块力量,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督、大数据分析研判、提供考核数据等;负责处置和反馈上级交办或村、网格上报的事项;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负责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交通运输事故等应急救援;负责本区域内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灾情上报、防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0、经济和产业发展中心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管理辖区内工业、电商、贸易、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发展外向型经济;负责本乡所属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工农业产品品牌的开发,承担涉农产品龙头企业培训壮大;监管辖区内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经法规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本乡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本乡财政年度决算;负责本乡各项财政收支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定改革,指导村(社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村(社区)资产、财务和“一事一议”款项进行监督管理;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负责涉农、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等服务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1、乡村规划建设中心
负责自然资源的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实施乡、村规划;负责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的建设管理;负责乡、村道路交通的规划、实施;负责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林木资源保护和防火工作;负责危房改造、改厕、增减挂钩、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2、文化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负责推动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文明乡村、文明社区创建等活动;协调落实有关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内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促进社会文化发展;负责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办理党委、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