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陵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
电话: | 0716-4738780 |
地址: | 江陵县荆江路(南)88号 |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执行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就业、职业能力建设、农民工工作发展规划、就业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和就业援助办法,指导和协调大学生就业和实习实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生、农民工等工作,承办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机构行政许可及管理工作,监督企业劳动标准、全县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
(三)负责制定全县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中长期及年度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决算、营运管理及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三支一扶”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与人事人才工作相关的各类考试的考务和评价工作。制定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以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承担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评审管理工作。
(五)执行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和措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定;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