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中共荆州区委、荆州区人民政府荆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荆区发〔2019〕2号)制定了《荆州市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政务数据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
机构信息
地区: 荆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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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电话: 0716-4131189
地址: 荆州市荆州区荆中路80号
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荆州区委、荆州区人民政府荆州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荆区发〔2019〕2号)制定了《荆州市荆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区政务数据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 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起草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协调落实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负责全区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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