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建始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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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电话: | 0718-3222553 |
地址: | 建始县业州镇业州大道135号 |
(一)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年度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建立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和标准,执行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做好全县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基金预算的执行;做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负责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
(五)负责全县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拟订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技工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六)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检查企业劳动标准政策和劳动定额标准实施情况。
(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综合管理。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全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配合完成全县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贯彻实施国家、省、州协调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实施监察,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一) 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十二)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