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天门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 |
电话: | 0728-5223557 |
地址: | 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西3号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二、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承担协调服务铁路、邮政等工作,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的协调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和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三、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规划、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发展规划、相关办法,执行有关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城市客运)、货物运输、车船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学校和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城乡客运站场等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拟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养护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造价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港口、码头、渡口和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负责全市行政辖区内岸线、码头经营许可的审核与管理。
七、根据相关法规,负责交通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资质核定和物流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物流从业人员的培训、执业资格认定、物流企业的分类与评定。
八、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市财政性资金预算意见;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费的征收、稽查和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道路、水路行业科技、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十、根据国家物价政策,配合物价部门监督管理全市公路水路客运交通运输行业经营服务价格,审核呈报市交通运输行业运价和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一、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