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汉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住建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及调整工作时间除外) |
电话: | 027-85730552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45号武汉建设大厦(居然之家旁原三江航天集团大楼) |
机关处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建筑业管理和发展处(行政审批处) 工程建设管理处(市重点工程办公室、重要道路维护) 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处 村镇建设处 前期策划与技术处 投资和计划处 质量安全管理处(市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统筹办公室) 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设计之都建设处) 建设工程节能处 组织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机关党委
直属单位
武汉市城市道路维修养护管理站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中心(武汉市设计产业促进中心) 武汉市建设学校(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教育培训中心) 武汉市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站 武汉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武汉市建设信息中心)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武汉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武汉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武汉市工程建设执法稽查站(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武汉市建筑节能办公室(武汉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武汉市建筑工业化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有关标准、技术规定。提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城乡建设发展战略、改革方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等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协调推进城乡建设法制工作。
(二)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区城乡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业务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完善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及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指导行业关键岗位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市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协调督办轨道交通等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路灯建设、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考核中心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
(五)负责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职责。指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集镇和村庄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八)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