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娄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交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38—8819001 |
地址: | 娄底市湘中大道20号 |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 划和标准。积极参与调研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交通 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 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工作。
(三) 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 路、水路运输有关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 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市内民航机场有关管理工作。
(四) 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 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 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 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 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 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 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 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 水路工程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 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国养公路、干线公路与水路交通工程 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 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 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 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干线公 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 制定地方性交通行业科技标准、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 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 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 能减排工作。
(九) 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 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