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芷江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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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
电话: | 0745—6857168 |
地址: | 芷江县河西人力资源市场 邮政编码:4191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全县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落实;负责办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推进全县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运营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并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吸引留学人员来芷(回国)工作、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组织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津贴和奖金分配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市级表彰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拟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二)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