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辰溪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
电话: | 0745-5108677 |
地址: | 辰溪县育才路人防大楼二楼 |
主要工作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县退役军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到本县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导向,更好地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