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鹤城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45-2222054 |
地址: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59号 |
原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成立于2006年7月,现办公地址设怀化市鹤城区怀西路59号,它的前身是原县级市——怀化市国土管理局。从1991年到2010年,共经历了二个阶段:
一是1991年到1998年属原县级市——怀化市国土管理局,全职能管理当时全市32个农村乡镇国土管理所、河西湖天两个国土分局和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的国土管理所,管理辖区内的国土资源。
二是1998年到2010年,怀化经国务院批准地改市后,国土管理职能随之升格。与此同时,怀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原怀化市一分为二,分为鹤城区和怀化市中方县,因而原县级怀化市国土管理局机构改革,全部职能和所有人才物管理一分为三:
一部分分流到怀化市中方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辖区除盈口、黄金坳二个片区9个乡镇外,其余23个乡镇都编入其中,行使全职能的国土资源管理;
一部分由怀化市国土管理局鹤城分局行使部分管理职能,其中主要是管理辖区内农村9个乡镇的集体土地和乡镇辖区内的国有划拨土地,帮助村民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依法保护耕地,同时协助怀化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收集整理非农业建设用地的基础资料。协助管理城区“二违”建筑的监察执法,协助管理市区二级国家重要工程项目。负责城区国有划拨土地受益金的收缴(市财政非税收入);
其余部分(包括人财物)全部由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城区的非农业用地,以及地籍、地矿、土地执法监察、国有土地受益金的收缴等所有土地管理业务全归怀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辖。
怀化市鹤城区自然资源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46人(其中借调人员9人、临时工16人),设办公室、用地地产股、地籍股、地矿股、耕保规划股4个职能股室和1个执法监察大队、以及盈口乡、黄金坳镇、凉亭坳乡、黄岩管理处、城中街道办事处、城北街道办事处、红星街道办事处、迎丰街道办事处、坨院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1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在市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耕地红线,紧紧围绕发展经济为中心,依法依规、勤政为民,为鹤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贡献。
原怀化市国土资源局鹤城区分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受市局委托负责编制(修订)、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 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规划。
(3)负责辖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保护管理。协助市局做好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和登记发证报批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5)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统计、自然利用动态监测工作。按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权限,调处有关土地权属纠纷。
(6)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金的征收工作。
(7)协助市局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8)对辖区内区属企业改制、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出初审意见;参与鸭嘴岩工业园建设用地管理,承担其建设用地报批前的资料准备等前期工作。
(9)参与辖区内土地二级市场的规范管理,配合市局做好土地权属变更登记工作。
(10)负责辖区内信访稳定工作。
(11)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工作;受市局委托,查处辖区内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罚意见报市局审定。
(12)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授权,负责辖区内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延续、变更、出让、转让、注销等工作。依法组织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规费的征收入库。
(1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探矿权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工作。
(14)承担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与规范任务,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调处矿业纠纷。
(15)负责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工作。
(16)负责推进辖区内依法行政工作,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工作。
(17)协助市局对分局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对分局的股级干部进行任免;协助市局党组管理本辖区内科级干部。
(18)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