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永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
电话: | 0746—5911003 传真:0746—5912866 |
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办公楼一楼 邮政编码:425406 |
回龙圩管理区,是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级别为正县级,前身是湖南省国营回龙圩农场,农场成立于1958年。2001年设立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并“比照县级政府赋予职能职权,全面负责管理区域内的行政、经济和社会事务”,同时,继续享受原农场优惠政策。这里是国家农业部无公害柑橘生产基地,全国农垦系统中最大的柑橘无公害示范基地,也是全国农垦现代农业示范区,“回峰”牌柑橘荣获国家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认证,并获湖南省著名商标,有“湘桂边界柑橘之乡”之美誉,位于湘南边陲,东与江华瑶族自治县、西北与江永县、南与广西贺州市接壤。
为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按照“把握职责定位,严格机构编制,突出重点特色,注重调整完善”的原则,根据《关于永市回龙圩管理区党委、管委会机构编制调整的通知》永编发(2016)4号、《关于规范设置中共金洞管理区回龙圩管理区党委中共永州经开区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通知》永编办发(2016)237号、《关于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组织部加挂牌子的批复》永编办发(2018)101号、《中共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永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向特定区域派出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纪发(2019)8号、《关于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有关机构调整的通知》永编办发(2021)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区实际,现就区直党政群及事业机构调整改革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区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
区党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按市编委会核定的职数据实定编,目前暂定编9名。
二、区直党政群机构的调整改革
(一)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设立工作机构4个(正科级)
1.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永州市监察委员会回龙圩管理区监察工作委员会,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政纪,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职工的遵守与执行情况;负责对党员和监察对象纪律教育;负责检查和处理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作出或者取消相关处分决定;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申诉;联系行政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会同组织部门抓好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区直各部门单位纪检员的提名、任免及教育培训。
2.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办公室与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区法制办、区督查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综合文秘、督查督办、会务接待、值班保密、应急管理、档案机要、传达文印、政研史志、综合考核、机关后勤、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法制办、人民防空办、全面小康办、改革办、优化办等职能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行政务公开,协调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高效服务并集中设立办事窗口
3.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组织部,加挂区委统战部、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党建、统战、机构编制、老干部(职工)、人才、公务员管理、科级干部档案管理、直属工委、非公党工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宣传教育、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艺术、体育;负责广播电视电影、文化市场稽查和新闻出版(版权)监督管理工作、文物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党校等工作。
4.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加挂区人民武装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应急处突和防处邪教组织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公证、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联系公检法工作;
(二)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设立工作部门9个(正科级)
5.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加挂区统计局、区环保局、粮食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发展战略规划与监测分析;负责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能源、以工代赈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区物价、招投标和投融资工作;负责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经济社会专项调查;负责环境保护、粮食粮油等工作。
6.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局,加挂区工业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工业企业、经济贸易、外经外贸、招商引资、信息化产业与电子商务,规划行业投资布局;负责公路建设和管理;负责水陆交通运输、地方海事、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指导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体系,负责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区场属国有企业综合管理;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煤电、成品油和石油液化气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行业协会的培育、管理和业务指导。
7.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教育局,加挂区旅游外事侨务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等管理监督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队伍管理;负责全区旅游业和外事侨务、港澳台工作。
8.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1)主要职责。负责民政优抚、收养救助救灾、拥军优属、军转安置、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婚姻登记工作;负责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负责乡镇、村(居)委会的区划管理和地名管理;负责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负责社会福利、福彩监管、殡葬改革等工作;联系残联工作。
9.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财政局,加挂区审计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财政、财务、会计业务和国有资产的规范管理监督;负责编制、执行、报告区级预决算和部门预算;负责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彩票市场及财政票据管理;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联系税务工作。
10.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挂区医疗保障局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职改、职工考核、工资福利、事业人员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与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监察争议仲裁、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就业资金资金管理使用、社保医保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监管;负责干部职工档案管理服务;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监督管理。
11.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自然资源局,加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土地、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耕地保护,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矿业权和测绘市场秩序;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承担地质矿山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和管理区级基础地理、政区信息数据,负责测绘、测量工作;负责全区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的登记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区内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建材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市政、市容环卫、给排水与节水、燃气等方面的规划监督和行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主管全区风景名胜区和城区规划区内的亮化美化、园林绿化以及重要公共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物业、住宅与房产业监督管理;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负责全区城乡综合管理行政执法。
12.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加挂区林业局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移民开发、农业机械化、农村经营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新能源等农业各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含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农业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区水资源、渔业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与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河道管理,组织指导河流、水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与开发,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水污染防治与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报批;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负责全区水利行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水政监察、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区库区移民安置和生产开发规划实施工作;负责移民资金物资管理和水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生态补偿制度与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负责造林绿化、退耕还林、森林资源(包括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监管、合理开发利用与林政执法、护林防火,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湿地保护工作;牵头抓好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13.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卫生健康局,加挂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1)主要职责。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教育与卫生执法监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发展战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技术服务与业务调查统计工作;联系人口与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工作。
(三)管理区工青妇群团组织按规定及章程设置,工青妇各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人。
(四)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区直各部门非领导职数名,统一调剂使用。
区直党政群各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等机构及其职能职责,按有关规定及章程设置与确定,其履责人员由各机构内部调剂安排,报区相关部门备案。
(五)管理区所属回龙圩镇政府、镇财政所、镇司法所共核定行政编制13名,回龙圩镇领导职数按相关规定核定。
三、区直事业机构的调整改革
(一)区直事业机构设置17个(不含学校、医院、林场)。正科级事业机构10个:
1.中共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委员会党校,加挂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牌子,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1)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负责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与教育培训,联系工商联。
2.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社保医保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归口区人社局管理。
(1)主要职责。承担社会保障基金财政监管工作。负责审核社会保障基金用款计划;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审核、汇总、上报、批复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等基金支出。做好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有效、规范运行。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支付,严格执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负责编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按时上报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建立和完善医疗、工伤保险基金预警制度,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并与之签订服务协议,对其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拨付工作。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协调医患矛盾,保障参保职工利益。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有关医疗、工伤保险业务的查询,宣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各项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办理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
3.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加挂区可再生能源局、区红壤开发办公室牌子,归口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管理;
(1)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执行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法规、规章,负责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制定并督促实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上级申报项目。负责对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审批项目实施计划,并指导、督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组织竣工项目验收。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后续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督促各项目区运用开发成果,发挥资源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工程建后管护,不断优化结构。
4.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经济作物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归口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管理。
(1)主要职责。协助区管委领导组织起草以区管委名义发布的关于管理区经济作物发展的各类公文。负责制定管理区经济作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落实;指导协调区内经济作物的生产管理;搞好全区水果生产全程服务工作,确保水果支柱地位的巩固提高;负责并指导逥峰柑橘品牌打造和创建,负责“逥峰蜜柑”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的管理和运作;负责全区经济作物生产技术措施制定和实施、病虫预测预报及其防治指导、植物检疫、关键技术培训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等;积极引导扶持烤烟生产、蔬菜生产,调整产业结构,为管理区农村经济打下坚实基础;
5.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和畜牧水产局,归口区农业水利和乡村振兴局管理。
(1)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全区的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全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工作; 指导农机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违章行为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产品的生产制造及农机物资供应、销售管理工作。负责畜牧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等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畜牧业、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研究制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全区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监测、预报、流行病学调查;负责动物疫情报告工作;承担全区动物疫病检测诊断工作;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研究拟定全区畜牧业、渔业科技发展规划,按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养殖业技术培训;指导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畜牧业、渔业专项资金,提出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开展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申报、审核、实施、监管。
6.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挂区市场管理中心牌子,归口区自然资源局管理。
(1)主要职责。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 章的宣传工作;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占用(含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桥涵、排水设施等方面进行监察。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等违法、违章的建筑物或设施(含非城区主要街道非法占用土地和私搭乱建)。对集贸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进行管理和处罚;对社会噪声、小区内建筑噪声进行监察。对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对管理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7.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归口区财政局管理。
(1)主要职责。通过建立并完善相关财政财务账目及管理系统,监督单位预算指标与用款计划的执行;负责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监控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资金使用情况和竣工决(结)算的评价与审查,负责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及追踪问效。
8.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归口区党政办管理。
(1)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区政务服务管理;负责区党委、管委会机关事务与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并参与突发事件处置。
9.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文化广播站,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1)主要职责。积极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艰苦奋斗的教育;进行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教育,抵制各种落后、腐朽、反动思想的侵蚀,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文化体育市场管理,使之规范有序发展。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体骨干队伍建设。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积极发展文化产业,打造地区文化发展品牌。 做好有线电视网络建设、维修、维护与管理等服务工作。安全转播上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各类节目。
10.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管理办公室,归口区人社局管理。
(1)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居民的医疗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对本区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助进行审核;对区外住院病人医疗费用补助进行结算。严格执行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
副科级事业机构1个:
永州市回龙圩管理区网格管理中心,归口区党委政法委员会管理。
(1)主要职责。负责城乡网格化管理与服务,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