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江永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
电话: | 0746-5724467 |
地址: | 江永县潇浦镇永新路47号 ;邮编:425400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县确定的重点县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
四、 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五、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
六、组织制定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
七、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八、监督检查各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九、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十、监督实施国家和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十一、拟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十二、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
十三、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办公室、污染防治监管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下属单位:江永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永州市江永生态环境监测站、江永县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站、江永县生态环境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