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统计局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
机构信息
地区: 梁园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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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00-12:00  14:30-17:30(秋冬季) ; 8:00-12:00  15:00-18:00(春夏季)
电话: 0370-2276525; 0370-2276725
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锦绣路66号(梁园区委西12楼)
详细介绍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有关统计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按照上级政策标准开展统计执法,负责统计案件的查处,参与跨区域执法,负责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县(区)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在市局指导下做好本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市统计局核算全区生产总值,在市局指导下完成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劳动力、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对外贸易、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资源、房屋、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审批区级部门统计标准,依法审批或备案区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全区服务性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管理基层统计从业人员;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依法依规使用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经费,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统计经费的使用情况。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制定实施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政府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及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在市局指导下做好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共有3个内设科室,3个二级机构

      内设科室: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工业和能源统计股。 

      二级机构:梁园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梁园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梁园区企业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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