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义马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
电话: | 0398-5835088 |
地址: | 三门峡市义马市千秋路中段市政府院内单身楼四楼 |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协调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和审计工作;承办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受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资质的申请;协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草案和标准;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监察;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安全培训和资格审核工作;监督监察全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联系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科(挂事故调查科牌子)。
依法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尾矿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监督监察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监督监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批发)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监管综合工作;承担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依法组织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一般性伤亡事故的批复与结案工作;依法监督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职责的行政部门和人员履行职责;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受理生产安全事故的举报、查处和举报奖励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管理制度;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发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监察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义马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动态巡查,负责对举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参与区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组织查处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和监督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安全隐患实施巡查监控和督促落实整治;对市级审批的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行为;实施全天候安全生产值班,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办事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二)义马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宣传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分析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预测重特大事故风险;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值班调度,收集报告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义马市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依法监督监察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批发)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监管综合工作;承担市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监管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