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卢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民政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98-7872335 |
地址: | 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清惠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民政事业发展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划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县本级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