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卢氏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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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夏季 8:00-12:00,15:00-18:00 ; 冬季 8:00-12:00,14:30-17:30 |
电话: | 0398-7877798 传真号码:0398-7873167 |
地址: | 三门峡市卢氏县龙山路中段 邮政编码:472200 |
(一)负责上级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管理、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十)负责统筹全县政务服务、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建设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12345”政务热线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牵头负责地方金融体系建设;负责全县金融业及金融机构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承担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